教卫文体(文史) 委员会 陈庆琳
南京市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全市每年新增60岁以上老年人约5万,年均增长率为4%,远高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而产生了一系列老龄化问题, 养老问题尤为突出,“老有颐养,病有良医”,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从而导致以传统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发生变化,社会化养老模式迅速兴起。
在这种养老模式的转变过程的中,人们发现“医得好才能养得长,养得好才能医得少,护理好才能康复快”,因此医养融合的概念开始兴起,这就意味着在做好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基础上,着重提升疾病诊治护理、健康检査、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质量。因此,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姻”,医养结合,将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医养融合”,能够有效破解养老机构老人的医疗、康复和护理等工作中的难题,受到江苏省、南京市政府高度关注,而秦淮区在医养融合的探索中走在前列,成为试点区域。2013年12月10日,市民政、卫生部门联合在秦淮区召开现场推进会,向全市推广“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新模式。市政府明确要求,到2015年实现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40%。2020年,全市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将达到100%。届时,医养融合将惠及全市120万老人。
目前,南京市及秦淮区的医养融合工作顺利推进,但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卫生专业人员相对缺乏,难以满足服务需求。开展居家养老健康服务,服务面广量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力不足的问题凸显。人力不足的问题将直接影响“社区巡诊、上门服务”工作的推进,直接影响养老健康服务的效果。
2、医疗服务成本较高,医疗服务还不够有针对性。医养融合在推进中,还没有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物美价廉的优势,也没有充分注意到中医药在医治老人疾病和健康康复中的传统优势。
3、开展上门诊疗服务与医疗卫生法规政策不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诊疗服务,尤其是需求较为普遍的打针输液服务,因与医师注册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点不符,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将承担很大风险。即使事先签署相关协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协议并不发生法律效应。
4、多方协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我区率先开展“医养融合”居家养老卫生服务工作,没有成功经验可循,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体系。在卫生、民政部门的合作实践中,仍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协调解决,需要相关部门、系统、企业等多方融合,紧密协作。
开展居家养老健康服务,服务面广量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力不足的问题凸显。人力不足的问题将直接影响“社区巡诊、上门服务”工作的推进,直接影响养老健康服务的效果。
5、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制度,难以保障长效化服务。从目前情况看,养老健康服务经费缺乏持续性、制度性的保障,不利于机构、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的长效化、常态化落实。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利用秦淮区中医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医养融合中注意发挥这一优势,增加具有中医特色的养老机构。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老龄化”是解决目前全球老龄化问题的奋斗目标,这与我国传统所追求的‘健康长寿’在内涵上是一致的,它不仅体现为生命的长度,更重要的是生命质量的提高。
在延年益寿和身心健康这两个方面,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精化的中医药都能够发挥突出的作用,中医药是最适宜中国人体质的。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中医保健等医疗服务的能力,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等,让中医药发挥更大作用。
秦淮区辖区内有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市中医院等多家中医医疗单位,要充分利用中医药简、便、廉、验的医疗、保健、养生优势,形成配套医疗服务,在推广医养融合时,可以寻求双方的深度合作方式。
2、结合卫生惠民承担的实际工作量,考虑到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编制部门应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
3、研究、制定养老健康服务经费保障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将相关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4、加大力度,打破体制障碍和利益藩篱,进一步探索医养融合模式改革,服务老人需求。
5、可以择地建一所中医式的养老院(江苏拟建6所中医养老院,南京的地址目前未定)。
医养融合是跨部门、越体制、复合式的合作模式,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利益分配纠葛是正常的,但通过多年的探索,合作双方已深切感到医养融合是双赢的大好事。不过,目前的医养融合探索才刚起步,下一步,民政、卫生部门还需要在政策、服务、标准、人员、制度、培训、技术、评估、信息和监管等10个方面进一步融合,以真正实现医疗和养老两大体系上的融合,使这项造福老人的“老有颐养、病有良医”工程得以持久、有效,达到共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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