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
《政协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已经政协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协秦淮区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
政协南京市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
(2014年9月18日政协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提高提案质量是当前我市政协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提案质量的重要意义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近年来,我市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提交了许多高质量的提案,为履行政协职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高提案质量,是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市正处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新形势新任务为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和难得机遇,也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参政议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提案数量逐年增加、作用日益突出,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但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在提案工作中还存在着部分提案选题不准、内容空泛、反映情况滞后、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提案工作的科学发展。市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提高提案质量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科学导向,坚持“少而精、专而深、准而实、活而新”的工作要求,将提案质量放在提案工作的首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提案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着力提高撰写提案的水平
提高提案质量,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使提案更加紧贴中心任务,符合决策需要,体现人民心声。
1、科学选题。提案选题要从推进我市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注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并与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相结合。既要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也要注意一些前瞻性、宏观性的问题,还要善于发现党政部门尚未注意,或已注意到但还尚未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提案,防止提出的建议滞后于政府部门已采取的政策措施。选题视野要宽、切口要小,既要切中要害,又能落到实处。
2、深入调研。在撰写提案过程中,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力求掌握全面、真实的情况,并进行理性思考,科学论证。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的意愿,具有可操作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提案反映的问题失实。不能道听途说、信手拈来,不能未经调查核实就将他人转呈的材料作为提案提出,不能不了解情况就附议别人要求联名的提案。
3、一事一案。提案应一事一案,对于一些综合性问题,要抓住其中的一点,从局部到全局逐步推动,不宜提出过于笼统的、难以操作的建议,也不宜在一件提案中提出需要几个甚至十几个承办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内容要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文字数量原则上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
4、注重平时提案。根据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提案可以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富有时代气息的意见建议,使提案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进一步增强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
提高提案质量是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组织的共同责任,要建立和完善与提案工作全局性定位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特点和优势,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1、政协委员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加调研、视察、例会以及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等各类履职活动,关注民情、政情,着力在调查研究上多下功夫,积极、慎重、认真地提出提案,不提“即兴式”、“应付型”、“短信类”等提案。
2、各界别组要结合本界别的特点,深入实际,把群众中分散的但具有普遍性的意见建议汇聚成系统的、集中的意见,形成有质量的界别组提案。界别组召集人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团结和带领本界别委员,积极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要发挥界别的整体合力,通过“晒提案”等活动,加强对界别组成员撰写个人提案进行指导,及时将一些在界别内已形成共识、有特色的个人提案转化成本界别的集体提案。倡导界别组成员之间通过深入交流与合作,提出高质量的个人联名提案。
3、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组织和人才优势,选择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具有战略眼光和前瞻性建议的高质量提案;同时,要通过调研、视察和座谈等形式,加强对本组织成员或界别组撰写提案的指导,提高本组织和相关界别参政议政的整体质量;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禁将未经集体讨论和组织批准的个人提案以组织的名义提出,以维护提案工作的严肃性。
4、各专门委员会应按照《市政协专委会参与提案工作办法(修订)》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及与委员、界别密切联系的特点,把参与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将调研视察与提案工作相结合,及时将调研视察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提案;要关心本委员会委员参与提案工作的情况,为他们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提供支持;要关注所联系界别的履职动态,加强对界别提案工作的指导。
5、提案委员会应切实做好牵头工作,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提案工作机制。要加大提案审查力度,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要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强化同类提案的内部整合机制,加强提案库的建设,进一步减少重复性提案和多头办理提案的数量,努力做到交办科学、分办合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提案内容及答复意见公开机制;坚持开展重要提案遴选督办和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加强提案提出、立案、交办等环节的协商,促进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提高;积极探索建立提案质量评议制度。
6、市政协办公厅要坚持以全局性定位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协提案工作的统筹协调。要会同委员工作委员会做好委员的学习、培训以及履职考核等工作,提高委员的履职能力,增强履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拓宽委员知情明政的渠道,为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创造条件;认真做好主席会议、主席和副主席督办重要提案工作,进一步发挥重要提案督办工作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坚持开展常委会议提案办理专题协商活动,切实发挥提案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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