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区政协一届13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区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顺利完成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提案委员会
1、向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汇报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分类、审查、立案情况以及2016年度重点提案。(2月,主席会议议题;3月,常委会议议题)
2、遴选重点提案,组织开展区委常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政协专委会督办重点提案。(2—3月)
3、召开提案交办会、培训会。(2—3月)
4、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
(1)视察百胜集团物流公司;(3月)
(2)旁听劳动仲裁庭审;(6月)
(3)视察市民俗博物馆;(9月)
(4)视察普天集团。(11月)
5、走访提案承办重点单位,对同类提案进行并案集中办理协商。(5-6月)
6、视察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优化调整情况,听取区民政局关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7月,主席会议议题)
7、召开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促进提案办理,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7月)
8、对2015年B类提案进行跟踪,做好提案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提案的二次办理。(8月)
9、听取区政府关于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0月,常委会议议题)
10、召开提案委全体会议(邀请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通报2016年提案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11月)
11、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信息化水平,开展提案联系点相关工作;完成社情民意信息、课题调研、理论研讨和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全年)
经济科技委员会
1、听取瑞金街区管理办公室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3月)
2、听取区统计局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6月)
3、听取高新园区管委会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一区多园”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8月,主席会议议题)
4、听取新街口商务商贸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经济组织推进机制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9月,主席会议议题)
5、听取区审计局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1月)
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委员会
1、听取我区二次改水工作情况通报并视察。(3月)
2、围绕生态环境、企业文化建设等调研考察委员企业。(5月、7月)
3、听取我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7月,常委会议议题)
4、视察十里秦淮整体景观环境提升情况。(9月)
5、听取南部新城服务发展办公室关于红花机场片区征收安置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10月,主席会议议题)
6、适时组织部分委员与瑞金路、双塘街道政协工委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教卫文体(文史)委员会
1、听取区教育局关于一体化托管办学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4月,主席会议议题)
2、听取区卫生局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和“医联体”建设情况的通报并视察。(5月)
3、听取区旅游局关于创建“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并视察。(7月)
4、听取区文化局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视察。(10月)
5、做好《秦淮“非遗”谱》的征稿、编辑和出版工作。(全年)
社会法制委员会
1、听取区司法局关于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视察。(4月)
2、听取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5月,主席会议议题)
3、听取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视察。(7月)
4、听取区信访局关于我区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8月)
侨台民族宗教委员会
1、视察建初寺及报恩寺遗址公园。(3月)
2、视察养老服务(老年公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月)
3、视察职业教育(金陵职教中心)。(9月)
4、考察夫子庙水上游览线发展。(10月)
5、视察非物质文化遗产。(11月)
6、听取区民宗局、文化局、旅游局关于深入挖掘宗教文化资源,彰显秦淮文化特色的情况通报。(11月,主席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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