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区政协召开一届二十七次主席会议,分别听取我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通报、区法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
关于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区财税体制改革一年来所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做好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税收组织力度。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要把强化税收组织摆在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在税源拓展、税源稳固、税源管理等方面拿出更多更好的办法,切实增强全区财力。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力分配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改进分配方式和办法,实施基本保障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财力分配制度,推动“多劳多得”、促进“争先进位”,增强财力分配的激励作用;要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制度,将财政资金的分配重点向街道、社区和基层一线倾斜,向民生项目、为民服务倾斜,切实增强基层的办事能力。三是进一步增强财税工作合力。要调整充实税源管理片区工作力量,整合好各方面资源,高效有序、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切实抓好财税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区法院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近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严格法官选任程序,增强审判团队工作力量。进一步研究优化审判团队的模式和方法,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既要突出主审法官的核心地位,也要充分发挥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作用,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切实增强审判团队的运作效率和整体合力。二是提高主审法官待遇,强化对办案人员的政策倾斜。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对审判团队、主审法官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提高主审法官职级待遇,完善职业保障措施,加大对审判团队的办案补贴和绩效奖励,充分激发和调动积极性。三是明确审判主体责任,健全权利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探索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管理模式,使审判权集中于以主审法官为首的团队手中,使办案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对主审法官的考评监督,将审判权运行置于全方位的监督过程之中,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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