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召开二届21次主席会议

  • 时间:2018-11-06
  •   2018年10月30日,区政协召开二届21次主席会议。区政协主席邵强主持会议,区政协副主席耿开棋、张敏、潘春雷、郑曼、杨卫青及秘书长王媛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孙丽应邀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区法院关于司法机制体制改革情况的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按照司法机制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改革总目标,稳妥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审判方式、立案登记、管理方式等方面改革,新型办案机制逐步形成,司法权责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与会人员围绕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为民、司法责任及强化监管、稳定队伍、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协商讨论,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

     

      区政协主席邵强就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区司法机制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1、司法机制体制改革要致力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深化司法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推进司法机制体制改革,努力创造安全、公正、优质的司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宗旨和价值取向,确立法院的工作目标和评判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机制体制改革全过程。要从人民群众期盼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下决心改革机制体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司法机制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效,为人民群众带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2、司法机制体制改革要致力于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健全更公正、更高效的办案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改革要求。立足审判职能定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更公正、更高效的办案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健全“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办案机制,严格遵循司法规律,还权于法定审判组织,将审判团队组建与案件繁简分流、人员分类管理、专业审判机制和内设机构改革统筹考虑,优化人员配置,提升司法效能。推行集约化管理,向内部挖潜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出的新路子,有效减轻审判庭工作负担,推动现有审判资源的结构性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使“司法责任制”切实落地、落实、落细。

      3、司法机制体制改革要致力于更正规、更专业、更精简的司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公正执法,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信度。司法的公正、廉洁和高效,离不开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要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着力构建员额调整、退出管理等机制,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队伍;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在理顺职能和优化职责上下功夫,推动办案骨干回归一线,增强办案一线力量,提升法院整体效能;落实司法责任制,将员额退出与干部管理、绩效考核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工作挂钩,逐步形成“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员额动态管理机制。

      会议还就有关人事安排进行了协商讨论。

      

     

     



    网站导航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69号 苏ICP备15058786号-1
  •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